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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学习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来源:石化 时间:2022/5/13

前言

年5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是对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的明确法律规定,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习、落实。

新修订的《办法》共设置5章40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内容。

《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在第二章中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般从业人员的职责。

《办法》同时包含了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开展现状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组织复查验收等治理措施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治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新《办法》实施后,原《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还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措施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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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建华

审核:孙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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