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要多回购股份、现金分红
文|李锦
11日晚上9点,中央三部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讲了12条,多与国有上市公司有关系。其中第11条是专门对国资委与国有上市公司提出的要求:
“国资委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积极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
今年因为疫情反扑,经济形势出现“倒春寒”。在当前复杂形势下,为稳定资本市场,国务院三部门发出了强烈的维稳信号,中央企业有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我记得年7月16日,发表过一篇文章“国企,姓国名企,为国家赴难,何错之有?”现在形势与当时表现特征不完全一样,原因更不相同,但是对国企稳定资本市场的责任是一致的。
当时,面对A股频现千股跌停潮,国务院国资委发出了强烈的维稳信号,率领家央企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有人质疑认为,股市交易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干预过多。至于说央企是减持还是增持,这应该是遵守市场规律的企业行为。央企没有能力让股市涨多少或降多少,就是有这个能力,也不应去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有操纵市场的嫌疑,同央企要做守规则的市场主体是相悖的。但是,当时情况特殊,我站出来呼吁。文章是这样写的,国企,姓国名企,为国家赴难,何错之有?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政企分开来说,政府的确不应过问股市减持、增持,应由市场自己调节。但是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应该按非常规律办事。国企,具有社会与经济的双重使命与双重责任。而首先要顾及的是国家利益,当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国家利益为重。这正是国企使人尊重的地方,也是国资委为央企此次救市定的调性。股市永远是大资金起主导作用,央企又是大资金的持有者,理所当然可以起到主导作用了这就是所谓的庄家作用。当时,中石化第一天宣布自购万股,宣布自己拥有股份71%,就使人解除了怀疑,增强了信心。
现在,又到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为稳定资本市场做表率的时候了。其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本身就是国企改革的内容。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效率和活力,国企有内在动力,何况国企是顾全大局的,素来是讲究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从来不含糊、国资委给予积极支持,估计会很快见出成效的。
近年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三种方式,一种是股份回购,促进调整企业资本结构,实际已经成为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一种是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分红条件的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率,使投资者能获得更及时的回报;还有一种是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动日趋活跃,国企控股上市公司交易金额连续几年上升,大额交易整合在加速。预计,这几种方式将在稳定资本市场中得到充分运用。
因为三部委强调回购股份,这会得到上市公司国企的支持。国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利资本市场稳定。从上市公司自身来说,也有好处。调整股东资本结构回购股份是一个很好的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方式,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能够使资本得到充分的利用;稳定股价,从而增强股东们的信心,提高公司股票每股的收益;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可以作为优秀员工的奖励,有利于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中长期股权激励。另外还是一种有效的反收购手段,能够减少公司在市面上的流通股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从而减少被敌意收购的风险。国资委支持有多种方法,包括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当然,三部委通知中,多条与央企上市公司有关。譬如,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审慎制定减持计划,严格遵守关于减持的披露、数量、价格、时间要求,规范、有序减持。这些,都有话要说的。现在仅仅就第11条进行重点解读。
国企为稳定资本市场做表率,体现了国企维护股市稳定的担当,也显示出控股股东的经济效益的坚挺。我们期望国企在股市稳定中发挥作用,更期待资本市场保持常态,按正常规律办事。
来源:李锦解读国资新闻
编辑丨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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