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结束,会宁县名考生已被省内外29所普通高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占高考报名考生的8.06%。其中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48名,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录取37名,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47名,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录取7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60名,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52名。搭建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拓宽了高中阶段学生成长发展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渠道。
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甘肃省自年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录取评价方式,优化完善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招生改革举措。
综合评价录取和参加全国统考后录取的考生属同一性质,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会宁县在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加强网报指导,重视不同学业水平学生的更好发展,鼓励学业、技能水平适宜的学生踊跃报名,保证了综合评价录取的顺利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县招生办和普通高中积极配合招生院校,通过在班级张贴纸质材料、开辟校园宣传栏、组织各类会议等形式,及早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工作,深入解读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内容,让家长和考生及时、准确知晓志愿填报、院校计划、投档原则等政策内容。高中学校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全力保障网报工作有序进行,并结合学生学业特长、兴趣爱好为考生选择专业提供职业规划指导,确保“录得了,就业好”。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分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两种方式。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选择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7月9日全省统一举行的中职升学考试。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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