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其中有两个问题存在违法违规情况:1:鼎际得石化年改扩建时曾超占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北甸村耕地。2:募投项目选址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作为新建化工项目国家要求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化工区,而鼎际得石化募投项目竟然选址一个镇级规划的化工区,完全不符合相关要求为何还能通过层层审批上发审会。具体情况如下:
鼎际得石化年改扩建时曾超占耕地,后以上市名义多次要求政府予以解决,解决方案首先是土地性质变更,后又补做手续。招股说明书中也提及
那么问题来了,当初项目用地超出厂区边界如何先获批,后补手续(为了解决此事政府曾开过多次协调会)。这个过程若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不可能发现不了,那么是工作疏忽还是故意作假。签订租赁协议的方案是不是出自中介之手。
募投项目选址完全不符合国家要求,众所周知营口市只有仙人岛化工区及沿海产业基地允许新建化工项目。而鼎际得石化募投项目选址竟然在目前厂区,也就是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工业区。首先此募投项目是如何获得当地政府批文的,其次募投项目选址明显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为何中介机构没有提出质疑。以下为募投项目环评中截取文件
以上文件中反映出几个问题:
募投项目所在区域为营口市老边区柳树工业园区内,而将工业园区一部分调整为化工区的决定是营口市老边区政府,最不可思议的是此化工区是因鼎际得石化而设定的,这是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还是精心策划的合规方案。
即使老边区政府批复了化工区,但中介机构不可能不知道周边环境以及整个营口化工区规划,区政府批复的化工区按相关规定是不被承认的,国家要求化工区必须省政府批复才有效。难道中介机构仅凭地方政府出文兜底就视而不见吗?
环评报告中前官地、后山村、北甸村,以及红圈中未标注的石灰窑村均未搬迁,不知当初环评怎么通过的?中介机构在现场工作难道没发现周边村庄没搬迁吗?
募投项目选址作为一个关键性问题,审核员是否仅凭当地政府出文就认可,如此异常情况,审核员为何不让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现在的审核到底是实质性审核,还是靠政府文件免责?
上市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支持能否突破法规的底线,还是企业公关的作用?中介机构是否进行过社会调研?
鼎际得石化曾因空气环境污染、废水排放、土地污染被附近村民信访过,这些事情中介机构是否了解?
作为化工企业,鼎际得石化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如此内控水平是否符合上市的相关要求,是中介机构失职还是公司在刻意隐瞒?以下是最近4个月部分事故:
五、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资产权属转移程序不合规,反复增资、减资,而最后的处理方案都是政府出文兜底。若政府相关出文存在问题,谁负责?亦或政府出文后,企业、中介、审核人员是否就都免责了,也就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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